我院新增健康证办理业务
为满足食品生产经营、公共场所等相关从业人员更加方便快捷的办理健康证,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,即日起,健康证可以直接在我院办理领取,欢迎相关从业人员前来体检,即到即检、快捷便民。
办理流程
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等法规,从事以下人员须持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上岗,有效期一年,主要涉及痢疾、伤寒、活动期肺结核、皮肤病(传染性)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。
1、食品类: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
2、药品类: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
3、公共场所类:从事住宿、理发、美容、娱乐、游泳等行 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
4、饮用水类:直接从事供、管水的从业人员
5、消毒产品类:消毒产品(卫生用品)的生产、分装或质量检验的从业人员
6、化妆品类: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从业人员
每周一至周六
上午8:00-11:30;下午13:30-17:00
常规内外科体格检查(传染性皮肤病)、肝功能检查(排除甲肝、戊肝病毒性肝炎)、大便培养(痢疾、伤寒杆菌、霍乱)、胸部透视(排除活动性肺结核)。
1、导诊台领表登记→挂号缴费
2、身份证信息录入→人脸识别
3、胸部透视→一楼放射科
4、大便采样、静脉采血→一楼检验科
5、查体
6、培训
自体检之日起三至五个工作日后(体格检查、便检、血检、透视四项均需合格者,漏项视为不合格)在工作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导医台签名领取健康证明。
1、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,忌暴饮暴食,忌饮酒,避免摄入过多油脂,不要熬夜、避免过于疲劳;
2、怀孕妇女不宜做X光胸部透视;
3、 体检时请着宽松衣服。
4、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办理
咨询电话:010-64021616
体检地址: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顺沙路215号→门诊一楼健康证办理诊室
1、办理健康证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。
2、办理过程中必须核实本人个人信息是否准确,确认后不得更改任何信息。
3、健康证体检项目不可替检、漏检,须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才可交表。
4、体检如果合格,自体检后3-5个工作日方可领取健康证。